一次性耳机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78367阅读:2583来源:国知局
一次性耳机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罩技术领域,具体为一次性耳机罩。



背景技术:

耳罩是一种将整个耳机罩住的护耳护脸器,耳罩能够保护人脸和耳朵的肌肤不会直接和耳机接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城市里遍布网吧;但是,网吧作为公共场所各种细菌和病菌也很多,特别对于网吧的耳机来说更是如此,网吧的人流量非常大,耳机在经过多人戴过后就有可能留下病菌和病毒,特别脸上有痘痘、痤疮的顾客使用耳机后就会残留下病菌,传染给下一个使用者;另一方面,现在网吧的耳机经过长时间使用后,大多耳机的耳罩已经损坏,导致使用者使用起来较为不舒服。

所以,如何设计一种网吧公共耳机用一次性耳机罩,成为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次性耳机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使用方便,安全性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次性耳机罩,包括耳机罩本体,所述耳机罩本体套设在耳机上,所述耳机罩本体包括耳套和束缚带,所述束缚带安装在耳套的外侧,所述耳套包括垫层一、垫层二和垫层三,所述垫层一安装在垫层二的顶部,所述垫层二安装在垫层三的顶部,所述垫层一、垫层二和垫层三上均设有透气孔和通音孔,所述透气孔安装在通音孔的一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透气孔的数量为8个,所述通音孔的数量为9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透气孔的孔径大小是通音孔孔径大小的2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垫层一和垫层三的厚度相同,均为0.4-0.6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垫层二的厚度为0.1-0.25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垫层一和垫层三均为无纺布垫层,所述垫层二为塑料薄膜垫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束缚带为橡皮筋束缚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次性耳机罩,包括耳机、耳套、束缚带、通音孔、透气孔、垫层一、垫层二、垫层三。

1.该一次性耳机罩,能够通过束缚带直接套设在耳机上,使用较为方便。

2.该一次性耳机罩,能够通过透气孔和通音孔能够使使用者佩戴舒适,且不影响声音的质量。

3.该一次性耳机罩设计合理,使用方便,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次性耳罩的左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次性耳罩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次性耳罩的剖视图;

图中:1-耳机、2-耳套、3-束缚带、4-通音孔、5-透气孔、6-垫层一、7-垫层二、8-垫层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次性耳机罩,包括耳机罩本体,所述耳机罩本体套设在耳机1上,所述耳机罩本体包括耳套2和束缚带3,所述束缚带3安装在耳套2的外侧,所述耳套2包括垫层一6、垫层二7和垫层三8,所述垫层一6安装在垫层二7的顶部,所述垫层二7安装在垫层三8的顶部,所述垫层一6、垫层二7和垫层三8上均设有透气孔5和通音孔4,所述透气孔5安装在通音孔4的一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透气孔5的数量为8个,所述通音孔4的数量为9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透气孔5的孔径大小是通音孔4孔径大小的2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垫层一6和垫层三8的厚度相同,均为0.4-0.6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垫层二7的厚度为0.1-0.25毫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垫层一6和垫层三8均为无纺布垫层,所述垫层二7为塑料薄膜垫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束缚带3为橡皮筋束缚带。

工作原理:该一次性耳机罩能够通过束缚带3直接使本装置套设在耳机1上,拆装均较为方便,同时垫层一6和垫层二7均为无纺布垫层,垫层二7为塑料薄膜垫层,因无纺布垫层具有防潮、透气、柔韧、无毒无刺激性等特点,能够使使用者佩戴时较为舒适,并且垫层一6、垫层二7和垫层三8上均设有透气孔5和通音孔4,因此能够使本设备佩戴较为舒适的同时,又不影响声音的质量,较为人性化。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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