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宠物玩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3108857阅读:1132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具体涉及一种以橡胶为基底的宠物玩具。

背景技术:
宠物玩具是以橡胶或者是发泡橡胶吹塑而成。为了增加宠物玩具的娱乐性,目前通常在吹塑完成的宠物玩具内腔中还会增加气流发声装置。气流发声装置主要是依靠气流通过叫叫口,触发叫叫口内安装的簧片,从而发出声音。目前这种气流发声装置大都应用在玩具中,利用橡胶类的可弹性恢复的材质做成气流发声装置的外皮,并且在外皮上留出一个安装孔。然后将叫叫从安装孔插入,形成一个完整的气流发声装置。为了固定叫叫,所以目前的叫叫均采用底部凸起的方式,从而在底部与气流发声装置的外皮卡和、固定。但是,上述固定叫叫的方式存在一定缺陷,一方面,由于叫叫垂直于外皮装入安装孔,叫叫底部凸出外皮,在被宠物玩耍的过程中,很容易被宠物咬出而从外皮脱落出来;另一方面,固定叫叫的外皮处会出现明显凸起,影响玩具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叫叫的宠物玩具,外形美观,避免叫叫被宠物咬出,延长了宠物玩具的使用寿命。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宠物玩具,包括发声腔体和叫叫,所述发声腔体为中空结构,发声腔体内壁向内凸起形成叫叫安装座,叫叫安装座上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中心线与发声腔体内壁表面形成的倾斜角为锐角,形成叫叫安装座的发声腔体对应外壁处开设有与安装孔相通的微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宠物玩具,叫叫类安装不同于现有叫叫垂直安装入发声腔体的方式,叫叫几乎平行安装于发声腔体内壁,发声腔体外壁上开设的微孔与安装孔相通,可以形成气流通道,该安装方式使得宠物在玩耍过程中不易将叫叫咬出,延长了宠物玩具的使用寿命。进一步地,所述发声腔体由腔体上部和腔体底部粘接而成,所述叫叫安装座成形于腔体底部内壁。作为优选,所述安装孔中心线与发声腔体内壁表面之间形成的倾斜角为20°。更进一步地,所述腔体底部内壁成形有与叫叫安装座连接的安装卡,所述腔体上部与腔体底部的粘接处成形有嵌合腔体底部的凹槽,所述凹槽底面开设有将叫叫安装座和安装卡同时装入腔体上部内的安装槽。作为优选,所述腔体上部为开设有安装槽的中空橡胶体,所述腔体底部为封闭安装槽的橡胶皮。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提供宠物玩具的腔体底部和腔体上部采用二次硫化方式形成,考虑到美观性,我们将宠物玩具做成河马造型,提高了宠物玩具的趣味性。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宠物玩具,结构简单,制作方便,能够避免宠物玩耍过程中将叫叫咬出,延长了宠物玩具的使用寿命,造型美观,提高了宠物玩耍的兴趣。附图说明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安装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说明:1、发声腔体;1.1、腔体上部;1.2、腔体底部;2、叫叫;3、安装座;4、安装孔;5、安装卡;6、凹槽;7、安装槽。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如图1、2和3所示的一种宠物玩具,包括发声腔体1和叫叫2,所述发声腔体1为中空结构,发声腔体1内壁向内凸起形成叫叫安装座3,叫叫安装座3上开设有安装孔4,所述安装孔4中心线与发声腔体1内壁表面形成的倾斜角为锐角,作为最优选,我们将锐角设为20°,形成叫叫安装座3的发声腔体1对应外壁处开设有与安装孔4相通的微孔。进一步地,发声腔体1由腔体上部1.1和腔体底部1.2粘接而成,所述叫叫安装座3成形于腔体底部1.2内壁。所述腔体底部1.2内壁成形有与叫叫安装座3连接的安装卡5,所述腔体上部1.1与腔体底部1.2的粘接处成形有嵌合腔体底部1.2的凹槽6,所述凹槽6底面开设有将叫叫安装座3和安装卡5同时装入腔体上部1.1内的安装槽7。所述腔体上部1.1为开设有安装槽7的中空橡胶体,所述腔体底部1.2为封闭安装槽的橡胶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宠物玩具,叫叫类安装不同于现有叫叫垂直安装入发声腔体的方式,叫叫几乎平行安装于发声腔体内壁,发声腔体外壁上开设的微孔与安装孔相通,可以形成气流通道,该安装方式使得宠物在玩耍过程中不易将叫叫咬出,延长了宠物玩具的使用寿命。我们所提供宠物玩具的腔体底部和腔体上部采用二次硫化方式形成,考虑到美观性,我们将宠物玩具做成河马造型,提高了宠物玩具的趣味性,将河马的身体部分的底部开设安装槽作为腔底上部,将封闭安装槽的橡胶皮作为腔底底部。该宠物玩具的制作过程具体如下:采用二次硫化的方式制作并粘接河马造型玩具的身体部分和底部,预置叫叫于叫叫安装座内,将河马造型玩具的发声腔体底部粘接在腔体上部,腔体底部的安装卡以及叫叫安装座卡入安装槽内,形成封闭的橡胶宠物玩具,确保玩具内腔内具有一定气压,不漏气,然后在装有叫叫处的发声腔体外壁开设针眼大小的微孔,当宠物玩具受到挤压时,气流流过叫叫,触发叫叫发声,由于叫叫平行于发声腔体内壁设置,能够避免宠物将叫叫咬出。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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