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冬青稞复种绿麦草的种植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627905发布日期:2018-10-12 19:52阅读:278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农业种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冬青稞复种绿麦草的种植方法。



背景技术:

青稞是西藏的主要粮食作物,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按播种季节可分为春青稞和冬青稞,春青稞主要分布在海拔3600m以上的河谷农区,于4月份播种,9月份收获;冬青稞分布在海拔3600m以下的山区,半山区和河谷区,于10月播种,翌年7月底8月初收获。

西藏的冬青稞种植区具有气温较高、水热资源较好、无霜期长的自然条件,但就热量条件而言,形成了作物生长一年两季不足,一季有余的状况。因此,一般冬青稞收获后,尚有2~3个月左右的热量条件仍能满足一些牧草、饲料作物生长。

上述地区虽然有复种圆根、荞麦、小油菜等作物的习惯,但面积不大,管理粗放,产量不高,资源条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绿麦草是黑麦的一个品种,具有耐寒、速生、营养价值高的特点,其生长期2~3个月,高度最高达1.65米,鲜草产量平均2000kg。然而,对于冬青稞复种绿麦草技术的研究仍然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成熟的技术手段。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冬青稞复种绿麦草的种植方法,主要目的是解决冬青稞不能高效复种绿麦草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主要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冬青稞复种绿麦草的种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整地与施肥:对冬青稞收获后的空闲地块深翻松耙、粉碎土块、整平地面、蓄水保墒及施加底肥;

(2)播种期:绿麦草秋播定为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

(3)绿麦草种子与播种:绿麦草种子田用单播,收草单播或混播;条播行距,种子田宜宽35~40cm,收草田宜窄20~30cm;收种亩播12.0~14.0kg,收草亩播14.0~16.0kg;与饲草混播时,以放牧为主的草地多年生绿麦草占50~60%;以割草为主的草地多年生绿麦草占60~70%,播种深度2~3cm;

(4)播种量:每亩播种量12.0~14.0kg;作饲草用时,每亩播种量为14.0~16.0kg;

(5)田间管理:

a.灌水:冬青稞收获后立即灌溉,但水不能漫过地面,每隔15天左右灌透水1次,防止出苗后晒死,雨季应及时排涝,苗期管理时发现缺苗及时补播;

b.施肥:绿麦草每次刈割后及时追施氮肥,每亩5~10kg;若为酸性土壤,增施磷肥,每亩10~15kg;

c.病虫害防治:在绿麦草播种前和出苗后用敌百虫或百树得在太阳落山后直接撒施;

(6)收获利用:在绿麦草抽穗至乳熟期进行收获;放牧草在株高15~20cm进行收获;绿麦草留茬高度不低于7cm;在全田70%的种穗变黄白时及时收割、运晒、脱粒及收藏。

作为优选,所述整地与施肥步骤中,每亩施加有机肥料1000~1500kg或施加复合化肥25~30kg。

作为优选,所述病虫害防治步骤中,所述敌百虫按200倍稀释,200~300g/亩;所述百树得按500倍稀释,100毫升/母。

作为优选,所述冬青稞的种植地在海拔2600m~4500m的高寒地区,在此地区复种绿麦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提出的种植方法能够充分利用冬青稞收获后的空闲地块,通过复种绿麦草,促进农田物质循环,提高饲草产量和土地利用率,对当地农牧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以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发明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下述说明中的多个实施例中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可由任何合适形式组合。

实施例1

(一)整地与施肥:绿麦草种子小,幼苗纤细,顶土力弱,绿麦草种植地要深翻松耙,粉碎土块,整平地面,蓄水保墒,使土壤上虚下实,为绿麦草种子出苗创造良好的土壤条件。结合翻耕,视土壤肥力情况施足底肥。一般每亩施有机肥料1000~1500kg,或复合化肥25~30kg;

(二)播种期:绿麦草喜温暖湿润的气候,绿麦草种子发芽适期温度13℃以上,幼苗在10℃以上就能较好的生长。因此,绿麦草的播种期较长,既可秋播,又能春播。绿麦草秋播一般在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均可,主要看前茬作物。若专用饲料的、可以早播,以便充分利用9、10月份有利天气,努力提高绿麦草产量;

(三)绿麦草种子与播种:绿麦草种子田播种国家规定标准ⅰ级种子,收草田播种国家规定标准ⅰ~ⅲ级种子均可。无论是自产或是购入的种子都需在播前检测品质,确定级别,算出实际播种量。春、夏、秋季均可播种,可根据当地具体条件来确定,绿麦草一般收种可在秋季播种,便于翌年收种后翻种其它作物。绿麦草种子田用单播,收草可单播,可混播。条播行距,种子田宜宽35~40厘米,收草田宜窄20~30厘米。播撒时落粒要均匀。覆土要深浅一致,以免影响出苗。收种亩播12.0~14.0kg,收草亩播14.0~16.0kg。与三叶草、箭舌豌豆等饲草播时,其混播比例视草地利用目的而异,放牧为主的草地多年生绿麦草占50~60%。割草为主的草地多年生绿麦草占60~70%为宜。播种深度2~3厘米;

(四)播种量:在一定面积范围内,播种量少,个体发育较好。但合理密植,能够充分发挥绿麦草的个体群体生产潜力,才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每亩播种量15kg最适宜。生产上,具体的播种量应根据播种期、土壤条件、种子质量、成苗率、栽种目的等而定。一般秋播留种田块、每亩要有35~40万左右的基本苗,约需播13kg左右,作饲草用,并需要提高前期产量时,可多播一些,每亩16kg;

(五)田间管理:

1、灌水:冬青稞收获后立即灌溉,但水不能漫过地面,出苗期至分蘖前特别要注意保持土壤潮湿,每隔15天左右灌透水1次,防止出苗后晒死。雨季则应充分利用田地四周的排水沟排涝,避免造成弱苗或死苗。苗期精细管理,发现缺苗即时补播;

2、施肥:绿麦草播种后出苗前遇雨,土壤表层形成板结层,要注意及时破除板结层,以利出苗,保全苗。绿麦草幼苗期要及时除草,并注意防治虫害。由于根系发达,分蘖多,再生快,绿麦草每次刈割后要及时追施氮肥,每亩5~10kg。若为酸性土壤,可增施磷肥每亩10~15kg;

3、病虫害防治:对绿麦草危害最重的是地下害虫(地老虎),它咬食牧草幼苗根部,常造成大面积死苗,可根据地老虎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在播种前和出苗后用敌百虫(按200倍稀释,200~300克/亩)、百树得(按500倍稀释,100毫升/亩)等农药在太阳落山后直接撒施;

(六)收获利用:收获绿麦草宜在抽穗至乳熟期进行;放牧宜在株高15~20厘米时进行。无论是放牧或割草,绿麦草留茬高度不得低于7厘米,过高形成牧草浪费,过低影响牧草再生长。当混播草地出现多年生绿麦草生长过快,抑制豆科牧草生长时,可通过刈割或放牧加以抑制,以保护豆科牧草的正常生长;由于多年生绿麦草抽穗不整齐,种子成熟先后不一致,加以自行脱粒性高,应在全田70%的种穗变黄白时及时收割,运晒,脱粒,收藏;为延长草地的利用年限,在管理上要特别重视适时适量灌水施肥。

本发明在生产中充分利用冬青稞收获后的光热土地资源,在海拔2600m~4500m左右的高寒地区进行常规种植绿麦草,其秸秆高而坚韧,茎叶产量高,品质好,干物质中蛋白质含量达到13%~19%,是家畜的优良饲草。冬青稞复种绿麦草,为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生产更多草料发展农区畜牧业提供了契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饲料缺乏问题,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人畜争粮、粮饲争地矛盾,有利于实现西藏农业可持续发展。

经济效益:冬青稞复种绿麦草可将一年一熟的种植模式转变成为“一粮一草”,既不影响粮食生产,又丰富了饲草料的种类,为农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质饲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绿麦草的粗蛋白、粗脂肪、粗灰分含量显著高于当地种植的禾本科牧草,尤其粗蛋白含量接近于豆科牧草,是禾本科牧草中生产优质青绿饲料、青干草和草粉的最佳栽培草种,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经测算,冬青稞复种绿麦草种植一亩地可产干草180kg以上,按每只羊每天吃草量1kg计,复种一季绿麦草的草产量能养0.5只羊,1只羊按1200元计算,可产生600元的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冬青稞复种绿麦草在不影响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可合理安排作物茬口,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复种指数,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可增加饲草来源,为农区畜牧业发展提供优质饲料,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环境效益:冬青稞复种绿麦草延长了土地的绿色覆盖时间,有效地遏制了风蚀和水蚀,同时饲草茬遗留给土壤中的落叶、残枝、根茬增加了土壤有机质,根系分泌的有机酸能溶解土壤中难以溶解的磷素,提高了土壤养分的有效性,环境效益明显。

西藏作为我国五大牧区之一,主要依靠天然草地进行草食家畜生产。由于天然草地面积巨大而建设资金严重不足,造成单位面积草地的生产能力持续下降,家畜冬春饲草储备严重不足等问题,直接制约了当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和推广农区冬青稞复种绿麦草种植技术,推动农区畜牧业发展,可以充分利用农区土地空闲和冬青稞种植后的余热资源,有利于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农区畜牧业发展还可以提供大量优质的有机肥料,促进当地有机农业的发展。同时,农区草产业的发展将极大地支持牧区半舍饲畜牧业的发展,可以较大程度地缓解天然牧场的载畜压力,有利于天然草地生产力的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农区丰富的饲草资源也会吸引牧区部分家畜转移到农区进行短期集中育肥,促进农牧区畜牧业的协调发展。

本发明实施例中未尽之处,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从现有技术中选用。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上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