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土木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保护层是指最外层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保护钢筋不被锈蚀,钢筋要通过保护层把均匀力传到混凝土中,保护层厚度不够的话,会过早出现裂缝,钢筋不能充分受力,同时水和二氧化碳又能大量入侵,锈蚀钢筋,空气中含水量,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越高需要的保护层越厚。钢筋保护层的传统施工方式是采用塑料、混凝土垫块或马凳等,成本低、施工方便,但根据选择材料的不同,其结构强度也不尽相同。同时也有使用马凳筋与主筋焊接的工艺,其缺点是成本大,材料浪费,再加上现场施工的环境杂乱和工人素质的参差不齐,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对钢筋的锈蚀和混凝土的耐久性有较大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的用于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固定构件,其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固定构件,包括至少两个结构相同的构件单元,所述构件单元包括支架主体结构和底座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主体结构呈M型,其中部为V型或U型的凹槽限位部,两侧为底端向外倾斜的支撑部,钢筋搁置在所述凹槽限位部中,且凹槽限位部底端的高度要高于左右两侧支撑部的底端高度;
对应左右两侧的支撑部,所述底座结构设有左右两个第一支脚,所述第一支脚呈杆状,横向设置,与所述支撑部的底端连接,且两第一支脚相互平行,但方向相反,分别位于支架主体结构的前后两侧。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或优选的方案还包括:
所述凹槽限位部内侧设有左右两个对称等高的第二支脚,所述第二支脚为凸出于凹槽限位部表面的凸台,其设置高度高于凹槽限位部底端的上表面,两第二支脚之间留有间隙,将钢筋放置在两第二支脚上时,钢筋与凹槽限位部两侧的表面接触。
所述第二支脚设置在一椭圆形或橄榄形套环尖端的侧面,所述套环卡在凹槽限位部侧壁与支撑部连接所形成的倒V型结构上。
所述支架主体结构与底座结构一体成型,固定连接。后者,所述支撑部也可采用伸缩式支撑杆,将支撑部与第一支脚的连接处设为伸缩结构调节部。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固定构件可阻止钢筋产生锈蚀,对混凝土的耐久性起到保护作用,且设计新颖,结构稳固,简易合理,易于生产制造且制造成本低,使用方便,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主体支架结构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一底座结构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二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一的使用状态参考图一;
图5为实施例一的使用状态参考图二;
图6为实施例一的使用状态参考图三;
图7为实施例一的使用状态参考图四;
图8为实施例三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介绍。
实施例一:
一种用于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固定构件,包括多个结构相同的构件单元,如图6、图7所示。
所述构件单元包括一体成型的支架主体结构和底座结构。
如图1、图2所示,所述支架主体结构呈M型,其中部为V型或U型的凹槽限位部2,两侧为底端向外倾斜的支撑部1,所述凹槽限位部2底端的高度要高于左右两侧支撑部1的底端高度,使用时,钢筋搁置在所述凹槽限位部2中,达到限位的目的,如图6、图7所示,各构件单元按照钢筋的轴向方向纵向排列成一列。
所述底座结构包括左右两个第一支脚(41,42),所述第一支脚(41,42)呈杆状,纵向设置,左侧的第一支脚41与左侧的支撑部1连接,方向朝后,右侧的第一支脚42与右侧的支撑部1连接,方向朝前,即两个第一支脚(41,42)相互平行,但方向相反,如图2、图3、图5、图6所示。
所述凹槽限位部2内侧设有左右两个对称等高的第二支脚(31,32),所述第二支脚(31,32)为凸出于凹槽限位部2表面的三角形凸台,其设置高度高于凹槽限位部2底端的上表面,两第二支脚(31,32)顶面为平面,二者之间留有间隙,将钢筋放置在两第二支脚上时,钢筋与凹槽限位部2两侧的表面也接触,形成四点支撑,如图4所示。
实施例二: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将所述支撑部1设置为伸缩式支撑杆,将支撑部1与第一支脚(41,42)的连接处设为伸缩结构调节部(51,52),所述伸缩结构调节部主体为套管,可采用螺纹套管的方式,通过旋拧第一支脚调整支撑部与其相对的高度,或者采用开口销插入的形式固定套管,或者也可以采用限位卡扣的形式固定套管。
实施例三: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固定构件适用范围更广,将所述第二支脚(31,32)设置在一椭圆形或橄榄形套环尖端的侧面,如图8所示(只图示了右侧的第二支脚结构),所述套环可卡在凹槽限位部2侧壁与支撑部1连接处形成的倒V型结构上,不同尺寸的套环会下落到不同的高度位置,可放下不同直径尺寸的钢筋。套环属于可拆卸更换的部件,与主体支架结构分开加工,便于更换。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