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雨天自动关闭窗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44767阅读:5152来源:国知局
一种雨天自动关闭窗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窗户,特别涉及一种雨天自动关闭窗户。



背景技术:

天有不测风云,人出门前会特地开窗透气或者忘记关掉窗户,突然下起雨,雨水淋湿家里,把家里搞得一团乱;我国大部分地区夏季普遍高温多雨,这个人们带来极大的不便。目前已经公开了一些雨天自动关闭窗户,但是在感应是否下雨方面往往采用的是水浸传感器,这样的方式在感应方式需要将线路置于水中,存在漏水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鉴以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雨天自动关闭窗户,通过安全的、精准的红外感应方式实现雨天自动关闭。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雨天自动关闭窗户,包括窗体、控制器、红外发射器、红外接收器、通光管、电流传感器和电动机,所述窗体下方设有滑轮和电动机,所述电动机驱动所述滑轮,所述通光管安装于窗户外侧,所述红外发射器和所述红外接收器分别安装在所述通光管的两端,所述通光管内设有球状空腔和光通道,所述球状空腔通过所述光通道连通,所述球状空腔上方设有进水孔,下方设有出水孔,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所述红外接收器、红外发射器、电动机、电流传感器和电源连接,所述电流传感器用于检测电动机电流。

进一步的,所述球状空腔数量为2~5个。

进一步的,所述出水孔两侧设有导流孔。

进一步的,所述进水孔处设有滤网。

进一步的,所述光通道内设有锯齿。

进一步的,所述光通道内涂有光谱选择性吸收涂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红外装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分别安装在通光管的两端组合方法来检测是否下雨安全可靠,线路不与雨水接触,避免发生漏电;通光管安装于窗户外侧能够及时将雨水收集,感应速度快;雨水从进水孔进到球状空腔后经出水孔流出,在球状空腔内形成球状小水珠,小水珠对光线就有先聚焦后发散的作用,能够大幅度的降低进入红外接收器的光量,提高感应的精准度;红外线的发射和接收都在通光管内,避免风吹导致树叶或纸片等物体遮挡窗户引起系统误判;雨天停后,人工往进水孔内吹气,球状空腔内的水珠吹走,不需要等水干后才能再次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通光管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图2的A区域放大图;

图中,1窗体,2控制器,3红外发射器,4红外接收器,5通光管,6电流传感器,7电动机,8滑轮,9球状空腔,10光通道,11进水孔,12出水孔,13导流孔,14锯齿,15滤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理解本实用新型技术内容,下面提供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雨天自动关闭窗户,包括窗体1、控制器2、红外发射器3、红外接收器4、通光管5、电流传感器6和电动机7,所述窗体1下方设有滑轮8和电动机7,所述电动机7驱动所述滑轮8,所述通光管5安装于窗户外侧,所述红外发射器3和所述红外接收器4分别安装在所述通光管5的两端,所述通光管5内设有球状空腔9和光通道10,所述球状空腔9通过所述光通道10连通,所述球状空腔9上方设有进水孔11,下方设有出水孔12,所述控制器2分别与所述红外接收器4、红外发射器3、电动机7、电流传感器6和电源(未标出)连接,所述电流传感器6用于检测电动机7电流。通光管5安装于窗户外侧便于接收雨水,雨水先经进水孔11流入球状空腔9内,后经出水口流出,雨水在球状空腔9内形成球状的水珠,水珠对光线具有聚焦作用,水珠焦距极小,小于水珠到红外接收器4距离,聚焦后的光线经过焦点位置后发散,红外发射器3发出的光线到达红外接收器4的强度大大降低,红外接收器4将红外光线降低的信号传到控制器2,控制器2控制电动机7工作,电动机7驱动滑轮8往带动窗户移动,窗户逐渐关闭。窗户关闭后电动机7因卡死而停止转动,经过电动机7的电流增加,电流感应器6将电流变化信号传到控制器2,控制器2控制停止向电动机7供电,保护电动机7。

具体地,所述球状空腔9数量为2~5个。多个球状空腔9能够形成多个球状水珠,经多级发散后光线呈倍数减弱,光线减弱幅度大,便于检测。

具体地,所述出水孔12两侧设有导流孔13。在雨水过大的情况下,虽然大量雨水从出水口流出,但是有极少量雨水渗透到光通道10内壁,在出水孔12两侧设有导流孔13,渗透的雨水从导流孔13流出,可避免雨水堵塞光通道10,便于雨后装置复位。

具体地,所述进水孔11处设有滤网15。防止小物品掉入进水孔11造成堵塞。

具体地,所述光通道10内设有锯齿14。锯齿14将发散的红外线反射回红外线发射的方向,减弱外线光经过光通道10进入红外接收器4的光强度。

具体地,所述光通道10内涂有光谱选择性吸收涂层。吸收发散至光通道10内的红外线,减弱外线光经过光通道10进入红外接收器4的光强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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