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17802发布日期:2018-07-11 01:57阅读:5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新型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各种MPV、SUV的脚控电动后尾门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的电动后尾门系统市场存在3个档次的产品;一,低档的,只有一键开启关闭功能、遥控开启和关闭功能;二,中档的,有一键开启关闭功能、遥控开启和关闭、以及脚踢功能;三,高档的,除中档功能外,还有故障警报、智能防夹以及智能电吸功能。也就是说现有的电动后尾门系统只是实现了脚踢开门功能,解决车主搬运货物上车,不方便用钥匙开启后尾门的难题;但现实中车主从车后备箱搬出货物时,双手同样不方便使用钥匙,或者按动关门按钮,需要将货物搬出后备箱后,搁放在别处,再来关闭后尾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脚踢电动尾门技术的上述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新型电动后尾门系统,以解决上述问题,改善用户体验。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包括:

安装在车身与后背门之间并连接所述车身与后背门的左、右电动撑杆,通过左、右电动撑杆的伸长、缩短来控制后背门的开启、关闭;

一控制单元ECU,与所述左、右电动撑杆通过线束控制连接;

脚控感应模块,所述脚控感应模块与所述控制单元ECU通过线束信号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脚控感应模块由一脚控感应处理单元和至少两组感应传感器组成,所述脚控感应处理单元与所述至少两组感应传感器信号连接并所述控制单元ECU通过线束信号连接,所述至少两组感应传感器设置在所述后保险杆位置处。

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就是实现车主从右到左扫腿,后尾门开启;车主从左到右扫腿,后尾门关闭的脚控功能。这样可以让车主在搬运货物下车时,无需放下货物,关闭后尾门,再搬起货物的繁杂过程,只要轻轻扫腿一个动作就完成后尾门的关闭,提高客户体验。扫腿方向和控制动作并未完全限定死,可以在购车后,根据个人动作习惯进行设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案例,下面将对实施案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案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公交易与明了,下面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参考图1,图中所示的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包括安装在车身与后背门之间并连接所述车身与后背门的左、右电动撑杆100、200,通过左、右电动撑杆100、200的伸长、缩短来控制后背门的开启、关闭;

一控制单元ECU300,其与左、右电动撑杆100、200通过线束控制连接;

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中的脚控感应模块由一脚控感应处理单元(图中为示出)和三组感应传感器400A、400B、400C组成,脚控感应处理单元与三组感应传感器400A、400B、400C信号连接并控制单元ECU300通过线束信号连接,三组感应传感器400A、400B、400C设置在后保险杆位置处。

本实用新型的控制逻辑如下:

当车主站立在后尾门处,车辆系统检测到汽车钥匙在后尾门处,允许后尾门撑杆系统实施脚控功能(同现有脚踢功能)。当车主伸腿从后保险杆外从右扫到左,感应传感器400A、400B、400C依次获得信号,脚控感应处理单元接收到感应传感器400A、400B、400C的信号后,输送至控制单元ECU300,控制单元ECU300据此判定为开启信号,发出开启命令;右撑杆100、左撑杆200根据开启命令,运行电机,伸长撑杆,实现后尾门开启;

当车主站立在开启的后尾门处,车辆系统检测到汽车钥匙在后尾门处,允许后尾门撑杆系统实施脚控功能。当车主伸腿从后保险杆外从左扫到右,感应传感器400C、400B、400A依次获得信号,脚控感应处理单元接收到感应传感器400A、400B、400C的信号后,输送至控制单元ECU300,控制单元ECU300据此判定为关闭信号,发出关闭命令;右撑杆100、左撑杆200根据关闭命令,运行电机,缩短撑杆,实现后尾门关闭;

简单来说,本实用新型的脚控的电动后尾门系统就是实现车主从右到左扫腿,后尾门开启;车主从左到右扫腿,后尾门关闭的脚控功能。这样可以让车主在搬运货物下车时,无需放下货物,关闭后尾门,再搬起货物的繁杂过程,只要轻轻扫腿一个动作就完成后尾门的关闭,提高客户体验。扫腿方向和控制动作并未完全限定死,可以在购车后,根据个人动作习惯进行设定;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案例的限制,上述实施案例和说明书中的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