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52157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消防技术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到一种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



背景技术: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压缩气体状态贮存于压力容器中,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喷放出的气体灭火剂对绝大部分物质没有破坏作用、不导电、灭火效率高、灭火后无残留无污染,防护区能迅速恢复工作。充装的灭火剂自身带有压力或液体使用高压气体增压,瓶组储存压力较大。以几种比较常见的气体灭火剂为例,二氧化碳瓶组的充装压力有15MPa和20MPa压力等级,七氟丙烷瓶组使用动力气体氮气增压至1.6MPa、2.5MPa和4.2MPa压力等级,惰性气体瓶组的充装压力有15MPa、20MPa和30MPa压力等级,其余种类的气体灭火剂也都使用压力容器储存灭火剂。

灭火剂从瓶组释放后,灭火剂以气体或气液双相流流经输送管道后,在管道末端的喷嘴处喷放到着火对象或封闭保护区内。喷嘴后端直通大气,高压灭火剂在喷嘴后急剧膨胀,液化灭火剂在喷嘴后迅速汽化,喷嘴端都会产生较大的噪声。测试表明在极端情况下,灭火剂在喷嘴末端喷放时噪声可达到了130分贝以上,这就像喷嘴端设置了一个喷气发动机一样。通常70分贝人们就认为它是很吵的,而且开始损害听力神经,90分贝以上就会使听力受损,而呆在100-120分贝的空间内,如无意外,一分钟人就会暂时性失聪(致聋)。应用在数据机房中的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产生巨大的噪声能转换为动能,造成的高频震动会传递到存储硬盘,造成内部组件损坏,信息时代存储的数据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将喷嘴端的噪声下降,从而降低了听觉上的损伤的风险,彻底消除激增的气流对防护区域的影响,减轻高分贝声音产生振动对于防护区内精密设备等的影响和危害的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一灭火剂瓶组、一启动装置、灭火剂喷管以及灭火剂喷嘴,所述启动装置设置在所述灭火剂瓶组上,所述灭火剂喷管与灭火剂瓶组连通,所述灭火剂喷嘴设置在所述灭火剂喷管的一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灭火剂喷嘴上还设置有一用于降低噪声的降噪装置以及一用于控制灭火剂喷嘴的喷放压力的孔板,在所述灭火剂瓶组上还设置有一用于检测灭火剂瓶组是否泄漏的检漏装置。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降噪装置为一微孔板消声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启动装置为手动启动装置。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灭火剂瓶组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灭火剂瓶组。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灭火剂喷嘴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喷嘴。

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灭火剂喷嘴上设置有一降噪装置,降低了喷嘴端的噪声,从而降低了听觉上的损伤的风险,彻底消除激增的气流对防护区域的影响,减轻高分贝声音产生振动对于防护区内精密设备等的影响和危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见图1至图2所示的一种低噪声喷放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一灭火剂瓶组100、一启动装置200、灭火剂喷管300以及灭火剂喷嘴400,启动装置200设置在灭火剂瓶组100上,灭火剂喷管300与灭火剂瓶组100连通,灭火剂喷嘴400设置在灭火剂喷管300的一端。灭火剂瓶组100中的灭火剂110本身具有动力或使用动力气体增压驱动。

在本实施例中,启动装置200为手动启动装置,也可以为电动、启动或者其它功能的启动方式。

在灭火剂喷嘴400上还设置有一用于降低噪声的降噪装置500以及一用于控制灭火剂喷嘴400的喷放压力的孔板600,在灭火剂瓶组100上还设置有一用于检测灭火剂瓶组100是否泄漏的检漏装置700。

在本实施例中,降噪装置500为一微孔板消声器,能够将产生的声能转化为热能释放,当声波进入降噪装置后,部分声能能在多孔材料的孔隙中摩擦转化为热能损耗。

在本实施例中,灭火剂瓶组10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灭火剂瓶组。

在本实施例中,灭火剂喷嘴40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喷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通过在灭火剂喷嘴上设置有一降噪装置,降低了喷嘴端的噪声,从而降低了听觉上的损伤的风险,彻底消除激增的气流对防护区域的影响,减轻高分贝声音产生振动对于防护区内精密设备等的影响和危害。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同等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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