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快速排水路基结构用石灰稳定再生碎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稳定再生碎石由再生碎石、石灰和水组成;所述再生碎石包括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30%-35%粒径小于5mm的碎石、20%-25%粒径为5mm-10mm的碎石、20%-30%粒径为10mm-20mm的碎石、5%-10%粒径为20mm-25mm的碎石和5%-10%粒径为25mm-31.5mm的碎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排水路基结构用石灰稳定再生碎石,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碎石由废旧基层碎石经破碎筛分所得,所述再生碎石的最大粒径为31.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排水路基结构用石灰稳定再生碎石,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碎石和所述石灰的质量比为100-140:3-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排水路基结构用石灰稳定再生碎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稳定再生碎石中水的质量百分比为所述再生碎石和所述石灰在干燥状态下质量总和的8%-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排水路基结构用石灰稳定再生碎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为消石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快速排水路基结构用石灰稳定再生碎石,其特征在于,所述消石灰的纯度为90%-95%,所述石灰中的有效含钙量为80%-9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排水路基结构用石灰稳定再生碎石,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碎石和所述石灰的质量比为100:3;所述再生碎石包括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35%粒径小于5mm的碎石、22%粒径为5mm-10mm的碎石、25%粒径为10mm-20mm的碎石、9%粒径为20mm-25mm的碎石和9%粒径为25mm-31.5mm的碎石;所述石灰稳定再生碎石中水的质量百分比为所述再生碎石和所述石灰在干燥状态下质量总和的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