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器-执行器-结构单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66674发布日期:2020-03-24 21:3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尤其是用于车辆(8)中的制动系统的控制器-执行器-结构单元,具有彼此连接的控制器(3)和执行器(2)并且具有处于结构单元(1)中的传感装置(9),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9)具有至少一个处于所述传感装置(9)的支座本体(10)中或上的、用于将传感器信号传输到所述控制器(3)上的信号传输接触段(17),并且所述信号传输接触段(17)相对于所述支座本体(10)的轴线构造为弧形,其中所述支座本体(10)的轴线形成旋转轴线(11),并且所述支座本体(10)能够在围绕着所述旋转轴线(11)的不同的角度位置中固定在所述结构单元(1)的构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信号传输接触段(17)围绕着所述传感装置(9)的支座本体(10)的旋转轴线(11)彼此角度错开地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信号传输接触段(17)总体上在360°的范围内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座本体(10)中或上布置有中心的、处于所述旋转轴线(11)中的信号传输接触段(17)。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所有信号传输接触段(17)布置在一个共同的平面中。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9)的支座本体(10)构造为支座套筒,并且所述旋转轴线(11)由所述支座套筒(10)的纵轴线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9)的支座本体(10)能够在不同的角度位置中安装在所述执行器的壳体(4)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9)的支座本体(10)以能扭转的方式被装入到所述执行器的壳体(4)中的凹部中。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处于车辆(8)的制动系统中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9)的支座本体(10)的旋转轴线(11)平行于所述车辆(8)的横轴线来伸展。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处于车辆(8)的制动系统中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制动液容器(6)布置在所述执行器的壳体(4)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器构造为电动液压的结构。

12.用于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单元(1)的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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