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传动底座,其特征在于,座体、传动轴及轴承,所述座体内具有贯穿上下端的通孔,所述轴承的外圈与所述通孔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传动轴穿过所述通孔内的轴承且与所述轴承的内圈固定连接,所述传动轴穿出通孔的一端设有锥齿轮,另一端连接驱动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可传动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轴包括第一传动轴和第二传动轴,所述轴承包括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所述第一轴承上下依次布置在所述通孔内,所述第一传动轴上端与所述第二传动轴通过万向节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传动轴与所述第一轴承的内圈固定连接,第二传动轴与第二轴承的内圈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可传动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轴的上端和第二传动轴的下端均开设有U型槽,所述U型槽的侧壁上均开设有连接孔,两个所述U型槽通过万向节和连接孔实现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一种可传动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靠近所述锥齿轮的一侧设置成弧面形。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一种可传动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为倒置梯形块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