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属固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5786阅读:1038来源:国知局
一种金属固定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金属固定架。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子产品的使用越来越注重质量和使用,由于电子产品长时间的工作时会产生大量的热量,以致影响正常使用,降低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因而往往选用散热器进行散热,散热器通常固定于金属固定架中,但现有技术中的金属固定架安装稳定性差,且由于散热器的生产批次不同或规格不同,其尺寸略有不同,现有技术中的金属固定架难以调整所述用于固定散热器的容置区间大小,以致散热器不能很好的固定在金属固定架中,适用范围小。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金属固定架,其可适用于不同规格的散热器,且安装更加简捷。

为解决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金属固定架,包括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均为“L”型结构,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分别设有锁止装置,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通过所述锁止装置可拆装式连接,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固定后形成一容置区间,所述锁止装置包括活动块和与活动块对应设置的固定块,所述活动块为“L”型结构,所述活动块与所述固定块通过第一螺栓可拆装式地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锁止装置有两个,两个所述锁止装置分别设置于所述容置区间的对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分别设有限位槽,所述活动块通过第二螺栓固定在限位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的内表面分别设有减震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第一框架下方设有线缆固定位,线缆固定位为“T”形或“直角”形结构,线缆固定位上安装有喉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金属固定架结构紧凑,锁止装置的设置使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可拆装式地连接在一起,且可根据散热器的规格大小调整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的位置,以适用不同规格的散热器,适用范围更广,且安装操作更为简捷,安装性能更为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金属固定架的立体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金属固定架的另一视角的立体结构分解示意图。

附图标识:1.第一框架、2.线缆固定位、3.第二框架、4.锁止装置、5.活动块、6.固定块、7.限位槽、8.减震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照图1和图2,一种金属固定架,包括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均为“L”型结构,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分别设有锁止装置4,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通过所述锁止装置4可拆装式连接,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固定后形成一容置区间,所述锁止装置4包括活动块5和与活动块5对应设置的固定块6,所述活动块5为“L”型结构,所述活动块5与所述固定块6通过第一螺栓可拆装式地固定连接,如此,本实施例结构紧凑,锁止装置4的设置使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可拆装式地拼接在一起,且可根据散热器的规格大小调整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的位置,以适用不同规格的散热器,适用范围更广,且安装操作更为简捷,安装性能更为稳定,此外,本实施例中的所述活动块5和所述固定块6分别对应开设有螺纹孔,第一螺栓穿过所述活动块5的螺纹孔和所述固定块6的螺纹孔以使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固定连接,安装和拆卸更为简捷,安装性能更为稳定。

参照图1和图2,所述锁止装置4有两个,两个所述锁止装置4分别设置于所述容置区间的对角,如此,第一框架1的所述活动块5与第二框架3的所述固定块6连接,第一框架1的所述固定块6与第二框架3的所述活动块5连接,由此,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连接在一起以形成用于固定散热器的容置区间,因而安装或拆卸更为便捷,适用于不同规格的散热器,适用范围更广。

参照图1和图2,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分别设有限位槽7,所述活动块5通过第二螺栓固定在限位槽7内,本实施例的所述活动块5有两个,第一活动块5与第一框架1连接,第二框架3与第二活动块5连接,限位槽7的设置可调节第一框架1和第一活动块5的相对位置以及第二框架3和第二活动块5的位置,以适应不同规格的散热器,适用范围更广。

参照图1和图2,第一框架1和第二框架3的内表面分别设有减震垫8,如此,在散热器工作时,本实施例受力均匀,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因而提高本实施例的使用寿命。

图1和图2示出,第一框架1下方设有线缆固定位2,线缆固定位2为“T”形或“直角”形结构,线缆固定位2上安装有喉箍,如此,将散热器的导线或电子设备内其他模块的导线用喉箍固定,当导线受到向下或向上的拉力时,喉箍由于线缆固定位2的“T”形结构的限位,从而无法从导线固定位上脱落,能有效的防止因导线脱落而影响散热器的工作,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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