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压力感应模块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地垫本体,铺装在船舶的甲板上;
至少一个压力感应模块,设于所述地垫本体内部和/或表面,能够在所述地垫本体被踩压时发生形变而产生感应信号;
信号处理模块,设于所述船舶和/或地垫本体内部和/或表面,且与所述压力感应模块相连,能够在接收所述感应信号后触发报警器报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感应模块包括摩擦发电式压力感应模块和/或压电式压力感应模块;
其中,所述压电式压力感应模块为氧化锌压电传感器、PVDF压电薄膜传感器、PZT压电陶瓷传感器、PTFE压电驻极体传感器中的任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垫本体包括面层和底层,所述摩擦发电式压力感应模块和/或压电式压力感应模块设于所述面层和底层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发电式压力感应模块和/或压电式压力感应模块的数量是多个,多个所述摩擦发电式压力感应模块和/或压电式压力感应模块以串联和/或并联方式相连并形成网状结构、栏栅状结构或堆叠的板状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发电式压力感应模块或压电式压力感应模块为板状结构、线状结构、带状结构或电缆式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发电式压力感应模块或压电式压力感应模块呈现为线状结构、带状结构或电缆式结构,并以编织方式混入所述地垫本体的编织材料中。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垫本体全部或部分地设于所述甲板的掌舵区域内,且在覆盖所述的掌舵区域内的所述地垫本体内设有所述压力感应模块。
8.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所述报警器,所述报警器包括扬声器、蜂鸣器、灯和/或显示屏。
9.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信号处理模块相连的无线收发模块,其能够将所述信号处理模块在接收所述感应信号后产生的提醒信号发送给通讯终端,所述通讯终端包括手机、电脑和/或智能电视。
10.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压力感应模块、信号处理模块和/或报警器相连的且能阻断或允许所述报警器的报警功能的开关。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发电式压力感应模块选为三层结构、四层结构或五层结构的摩擦发电机。